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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6-09-24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坐落在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市,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学校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海南省《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支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成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学校目前有海洋科学、水产、工商管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旅游管理等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一、招生计划

2027年学校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学校202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4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1人),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人数是以2026年实际录取总人数为基数进行编制的,2027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注:学校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预计为11人,我校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类型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学习方式”栏。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学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期间工作关系等变动,由考生与定向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四)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五)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六)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七)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八)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二)初试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19日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一)复试(含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以最终公布的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中“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及学费

1.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

2.学校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序号

研究生类型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年)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

全部

8000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全部

10000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旅游管理

25000

4

博物馆

5

学科教学(思政)

24000

(二)奖助体系

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雅居乐奖学金等组成。具体按照学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住宿

学校仅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住宿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二)档案转接

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就业考生外,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拟招生计划,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在2027年7月底前有效。

(六)学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十一、招生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代码:11100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招办:0898-88651209;88270691

邮箱:qzu2012@163.com

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hnto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572022


附件: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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