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9-06-12
为做好2019年度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7级、2018级在校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课题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着眼于解决比较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研究课题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选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是与学位论文不同的选题,但研究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
(三)研究课题论证要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四)课题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科研条件。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9年6月23日前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限额与资助金额
学校择优推荐10项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参加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申报,海南省教育厅将对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予以立项资助,每项资助2000元。
五、相关事项
(一)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一经立项,其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无特殊原因不得变动。
(二)获得立项的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在该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前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必须通过结题之后才可以申请学位。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结题验收,验收结果报高等教育处备案。
(四)结题要求,以论文作为结题成果的,论文篇数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低于5000;以研究报告作为结题成果的,字数不少于2万,重复率低于30%。
申报咨询电话:0898-88650027
E-MAIL:qzu2012@163.com
附件: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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