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8-05-25
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在校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课题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着眼于解决比较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研究课题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选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是与学位论文不同的选题,但研究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
(三)研究课题论证要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四)课题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科研条件。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8年6月11日前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限额与资助金额
学校择优推荐10项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参加海南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的申报,海南省教育厅将对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予以立项资助,每项资助2000元。
五、相关事项
(一)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一经立项,其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无特殊原因不得变动。
(二)获得立项的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必须在该研究生学位授予之前结题。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结题验收,验收结果报高等教育处备案。
申报咨询电话:0898-88650027
E-MAIL:qzu2012@163.com
附件: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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